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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含港澳)就學:原本在國內學校就學之役男,於19歲(含)以後第1次申請出境國外就學,應準備哪些證明文件?向哪個機關申請?應填申請書表格式?處理時限?

1.請檢附赴國外就讀經當地國教育主管機關立案之高中以上學歷學校(含語文學校)出具之入學許可(請加附中文譯本,可免驗證)及護照正本;高中以上大學以下學歷者(含語文學校)至24歲、研究所碩士班至27歲,博士班至30歲。

2.於開學前3個月內向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提出申請。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7-20
  • 發布日期: 2023-07-1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清水區公所
  • 點閱次數: 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