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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飼養家畜家禽幾隻要辦理畜牧場登記?

飼養家畜、家禽達下列規模者,應申請畜牧場登記:
  (一)家畜:牛四十頭以上、馬二十頭以上、鹿四十頭以上、羊一 百頭以上、豬二十頭以上或兔四百隻以上。
  (二)家禽:五百隻以上。

  • 市府分類: 農業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7-19
  • 發布日期: 2023-07-1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清水區公所
  • 點閱次數: 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