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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霧峰區公所編製「區公所補助款業務」廉政防貪 指引電子手冊供參處

提供資助款業務風險形態範例研究分析,防杜違失:

一、受補助者提出請申階段

1.居家託育人員與家長勾結,虛報收託事實詐騙領託育補助金及育兒津貼。

2.身心障礙者輔具補助,廠商與申請人勾結虛報規格詐欺領差額。

3.已歇業商家隱匿營業狀態,日名申請商圈振興補助。

4.民防分隊虛報器材已達報廢年限,詐騙取全額汰換補助。

二、機關審核階段

1.老人共餐據點供應商與協會勾結,浮報供餐份數詐騙領餐費補助。

2.承辦人員未即時清查戶籍異動,已故長者敬老禮金遭冒領。

3.公所體教育業承辦人事員與某鄉鎮區體育會理事長勾結、放水審核浮報選手測驗。

成績領領培訓獎勵補助

三、執行階段

1.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侵占補助購置之公用設備。

2.義警中隊長攀自挪用備暨勤務津貼補助款於非核定用途。

3.民間救援協會分隊長將公所補助購置之搜救裝備未依規定發放隊員反轉售圖利並偽造簽收清冊。

四、核發補助階段

1.社區照顧關懷據點造冊虛報志願者人數、詐欺交通費及服務費。

2.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向廠商索取空白收據,虛列採購品項核銷活動經費。

3.社區守望相助巡守隊裝備補助款,不實憑證虛報請款。

4.同一批工讀人力重複列報於不同補助計畫、浮領人事費。

5.義交隊長隱匿隊員保單異動,仍以原姶全額保費憑證詐騙領保費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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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11-05
  • 發布日期: 2026-11-0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清水區公所‧政風室
  • 點閱次數: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