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地籍清理條例第13條第1項、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代為標售辦法第4條、第6條及第7條規定辦理。
二、本府謹訂於115年12月18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假本市中山地政大樓4樓視聽會議室(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58號4樓)辦理旨揭公開標售事宜,依前揭條例規定於代為標售土地前,應公告3個月,本案公告文及清冊請即張貼揭示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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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代為標售115年度第2批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土地公告文及清冊1份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9-11
- 發布日期: 2026-09-1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清水區公所
- 點閱次數: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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