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爆!賄選花樣百百款:
要是有人以下列方式請你投票支持特定候選人,就是賄選喔!是屬於犯罪行為!提供:
一、現金財物
1.「走路工」。2.「茶水費」。3.「誤餐費」。 4.其他名目之現金、票據、禮券、提貨單或其他有價證券。
二、物品
提供具經濟價值之日常用品,如電鍋、熱水瓶、收音機或贈送農漁特產品等。
三、賭博
聚眾賭博,並期約於候選人當選後贏得數倍賭金;免除債務。
四、代繳
1、代繳稅款或各種違規罰款。
2、代繳黨費培養人頭黨員。
3、代付水電費、稅款、保險費或其他各項日常生費用、規費、罰款、賠償金。
4、餐券
販賣餐券,並期約於候選人當選後兌換餐券面額數倍之金錢。
五、獎品
假借摸彩或有獎徵答名義,提供獎品。
六、收購
收購國民身分證。
七、交通
提供往返居所地與投票地之交通工具、交通費用。
八、建設經費
假借核撥經費名義,提供縣市、鄉鎮或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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