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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宣導-修正「農業部因應美國關稅國產茶產業支持措施作業原則」受理期間

  1. 因美國於114年11月14日發布行政命令及事實文件,針對本年9月5日公布之第14346號行政命令所訂對等關稅適用範圍進行調整,其中茶葉產品自本年11月13日起銷美不再適用對等關稅。
  2. 配合前述政策變動,農業部已修正「農業部因應美國關稅國產茶產業支持措施作業原則」第四點(受理期間),調整為:自作業原則生效日起至本年11月26日止;已受理申請案件仍依現行規定辦理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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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農業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2-10
  • 發布日期: 2025-12-1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清水區公所‧農業課
  • 點閱次數: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