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內政部114年8月18日內授國住字第1140811204號函辦理。二、 114年度住宅補貼說明如下:(一) 受理時間:114年9月1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9月30日(星期二)下午5時。(二) 受理項目: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其餘資訊詳附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