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宣導-為辦理114年2期作農戶種稻面積申報有關事宜,請各轄區農民依申報日期、地點前往辦理。
公告事項:
一、 申報日期:114 年6 月2 日起至114 年6 月30 日止(假日暫停受理)。
二、 申報地點:本會高美農業自動化倉庫(清水區高南里三順路二巷2 號)
三、 應檢附證件:倘原建立之農戶資料有異動及土地所有權人與申報人不同戶,須訂定代耕協議,應付證件:
(一)申報人身分證、印章
(二)農戶農會存摺
(三)土地權狀或耕地租賃契約書正本或最近三個月內之土地登記謄本(受理申報截止日前)
(四)所有權人身分證、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