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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暨相關規定

因應司法院釋字第785 號解釋,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人員保障法業於111 年6 月22 日修正公布,行政院基於兼顧公務同仁健康權及機關實務運作,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實施辦法」於112 年1 月1 日施行,就公務員服時數訂定上限規範、服與休假之頻率及服日中連續休息最低時數。相關規定請詳參附件資料。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 112年2月編製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Q&A、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申請延長辦公時數注意事項(含相關附表)、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 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及實務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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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6-03
  • 發布日期: 2024-06-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清水區公所‧人事室
  • 點閱次數: 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