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規定「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從事燃燒、融化…,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違反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其違反者為工商廠、場,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0萬以下罰鍰。
二、 研究資料指出每燒1公斤的紙錢會產生1.5公斤的二氧化碳,此外會衍生多種有害空氣污染物,如一氧化碳、苯、甲苯、粉塵等危害呼吸道之揮發性污染物,對環境及人體健康造成負面影響。
三、 紙錢集中燒不但可減少因露天焚燒所造成的空氣污染,也可避免焚燒紙錢不慎所引發的火災;亦鼓勵民眾前往四大超商平台事務機之代收操作方式,選擇「台中以功代金」,以捐助弱勢的功德取代焚燒紙錢的習慣,將可兼顧民俗信仰、社會福利以及環境保護等面向。
四、 為維護本市空氣品質及守護民眾健康,紙錢集中燒四大步驟如下:
(一) 請鄰里或社區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規劃設置紙錢集中處並妥善保管,公告及宣導民眾配合紙錢源頭減量措施。
(二) 清運之紙錢請民眾配合以袋子或紙箱簡易綑綁放置(勿以黑色袋子包裝),並請勿將非紙錢的物品放入,如:未燃盡之香枝,避免有安全疑慮。
(三) 清運時間請逕於清運前3至7天向所在地清潔隊申請預約,本市各區清潔隊電話可至本局環保祭祀宣導網(https://temple.epb.taichung.gov.tw/)中查詢。
(四) 各區清潔隊將紙錢收集後載運至本市已淨爐之焚化廠集中煉化處理。
五、 有關四大超商「以功代金」代收操作流程之詳細圖文說明,可上網至本府紙錢減污活動網站(網址:https://temple.epb.taichung.gov.tw/page/news/index.aspx)下載查詢。
六、 農曆7月中元節將至,惠請配合本市環保祭祀政策,共同為環境及維護空氣品質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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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宣導-「不燒紙錢、紙錢減量集中燒或以功(米)代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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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府分類: 宗教禮俗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8-03
- 發布日期: 2023-08-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清水區公所
- 點閱次數: 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