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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

1.低收入戶是指家庭每人每月平均所得在最低生活費以下,且家庭動產金額(存款+投資等)及不動產總值(土地+房屋)未超過當年度公告標準。
2.中低收入戶是指家庭每人每月平均所得在最低生活費2.5倍以下,且家庭動產金額(存款+投資等)及不動產總值(土地+房屋)未超過當年度公告標準。
3.計算方式: (1)全家人口全年總收入÷全家人口數÷12月=每人每月平均所得。 (2)全家人口之動產(存款+投資等)合計÷全家人口數=每人每年動產金額。 (3)全家人口之土地(以公告現值計算)+房屋(評定價格計算)=每戶不動產金額 備註:本市最低生活費係參照行政院主計處最新年度公告家庭收支調查報告計算而得。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1-06
  • 發布日期: 2021-01-0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清水區公所
  • 點閱次數: 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