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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圖

1.本所置區長一人,承市長之命,兼受臺中市政府民政局長之指導監督,綜理區政並指揮所屬員工。
2.置主任秘書一人,襄理區務。
3.設民政課、社會課、農業課、公用及建設課、人文課、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九個課室。

清水區公所行政組織圖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7-06
  • 發布日期: 2014-03-0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清水區公所
  • 點閱次數: 9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