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徵才
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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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清水區公所農業技術職系技佐甄選公告 |
徵才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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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清水區公所‧人事室 |
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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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佐 |
人員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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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員 |
官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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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第四職等至委任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
職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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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技術職系 |
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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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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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拘 |
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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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農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 |
有效期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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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9 |
有效期間(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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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8 |
工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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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入侵種業務、病蟲害防治。 2.水土保持山坡地管理業務、山坡地違規查報。 3.農村再生業務。 4.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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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清水區中社里鎮政路101號 |
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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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勿寄送紙本資料),符合上開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於公 告期限內進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日夜間聯絡電話請務必填寫),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 2.檢具文件: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案後上傳: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 (4)銓敘部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 (5)曾銓敘農業技術之審定函。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7)已通過全民英檢或外語能力測驗者請檢附及格證書。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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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亦同。 2.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2年6月9日以後出缺。 3.本次甄審除正取1名外,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三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缺件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
連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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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連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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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270151轉620或621 |
是否公布市府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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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lse |
市政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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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資訊 |
張貼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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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9 |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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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清水區公所‧人事室 |